(教学研究管理科:南校区厚德楼208,电话8833938)
一、项目申报和结题:
1、项目申报 ①教研科制定立项指南;②教师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;③院系审核并统一申报到教务处教研科;④教务处组织评审;⑤学校公示并下发立项文件,配套项目经费。
2、项目结题 ①项目结题需要交送项目任务书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、项目结题报告书、项目研究成果(论文复印件、教材原件)各一份;各类表格下载均在教务处网页“表格下载”栏内;②学院审核,签字盖章;③教师个人交送教务处教研科;④教务处组织结题评审。
3、项目经费审批程序①经手人将符合经费支出范围的发票按照财务处要求贴好;②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;③教务处教研科验收;④教务处负责人审批。
二、教学计划修订:
①教研科制定教学计划修订原则;②学院进行教学计划修订;③教务处按照原则进行初审、同行专家审核;④学院对照初审意见进行计划调整、完善;⑤教务处审核、定稿、编印。
三、教学成果申报:
1、省级及以上:①教研科按照上级文件发布通知;②学院组织申报和提供支撑材料;③教研科汇总整理、校内组织专家评审;④结合评审结果和上级下达名额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。
2、校级:①教研科按照文件发布通知;②学院组织申报和提供支撑材料;③教研科汇总整理、组织专家进行评奖;④学校公示并下发教学成果奖文件。
四、其他建设平台申报:
①教研科按照上级文件发布通知;②学院组织申报;③教研科汇总整理、校内组织专家评审;④结合评审结果和上级下达名额报送材料至省教育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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